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市直(属)学校,市教科所:
现将《关于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泉工〔2019〕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根据文件要求,动员号召教职工弘扬大爱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组织开展捐资活动。同时,要认真做好本校资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困难教职工子女就学就业情况特别是新入学大学生、中学生的数量、困难原因、入学费用等,为实施精准帮扶打牢基础。请各学校工会于8月16日前报送助学帮扶对象,并于8月25日前将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情况报送市教育工会。
电话、传真:22782224,邮箱:jygh@qzedu.cn。
泉州市教育工会
2019年7月30日
抄送:市教育局,市总工会。 |
泉州市教育工会 2019年7月30日印发 |
泉工〔2019〕26号
关于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文明办、关工委、工商联、企联、劳模协会、个体协会,泉州开发区工委会、党务工作部、工商联,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党群工作部,市直机关工会、文明办,市直各产业(系统)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困难,有效帮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经研究,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关工委、市工商联、泉州广播电视台、东南早报、市企联、市劳模协会、市个体协会决定联合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携手圆梦”
二、助学事项
(一)助学对象
子女考上或在校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专科)和高中(中专、技校、职高)的困难家庭。具体是:
1.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困难在职(在册)工会会员家庭。
①我市被列入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
②符合工会建档条件但未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要求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含)以内,因病因灾因学及残疾、单亲及其它原因造成困难,且近6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困难引发的必要费用/家庭人口)≤当地低保标准2倍的;
③一般性助学对象。未达建档要求但子女上学费用成为家庭较大支出的困难职工家庭,重点关注环卫、协警、保安、园林、公交、殡葬、地矿、公路、高铁等苦脏累险岗位一线职工家庭。
2.由相关联办单位筛选推荐的困难家庭。
①子女上学费用成为家庭较大支出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文明家庭、见义勇为个人等困难家庭;
②贫困学生。包括孤儿、身体残障学生,单亲家庭、家长残疾或重病、革命老区、少数民族等困难家庭。
3.爱心团体、爱心人士自愿结对助学的困难家庭。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2019年度金秋助学。
(二)助学资金来源
政府补助;工会投入;社会捐资。
(三)分类申请办法
1.困难职工家庭符合助学条件的,由职工向其所在单位工会申请,按所在单位工会隶属关系向上逐级审核申报到市、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由市、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审批。
①属于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的,须完善申请材料(附件3);
②未建档(含已脱困)的困难职工家庭,按照困难职工建档程序提供有关材料(附件3)予以建档,符合条件的予以助学帮扶;
③属于一般性助学对象的,由职工本人填报附件3之《困难职工家庭申请表》并附上职工困难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工会初审、公示(附件1)无异议后,报上级工会审核、助学帮扶。
2.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者、见义勇为个人等符合助学条件的,由各县级文明办审核后报送市文明办,市文明办统一审核汇总盖章后(附件2),报送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经审核后推荐结对认助。
3.对孤儿、身体残障学生,单亲家庭、家长残疾或重病、革命老区、少数民族等困难家庭,统一由市关工委审核汇总盖章后(附件2),报送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经审核后推荐结对认助。
4.爱心人士(单位)结对认助的往届受助学生,需继续申请助学的,提供学生证和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家长所在单位工会审核盖章的申请书,报当地县级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
5.各县级总工会可推选部分品学兼优的助学对象报送市总工会统筹安排助学结对帮扶。
(四)助学标准
1.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读大专及高职院校以上的,资助6000元;就读高中、中专、中职院校的,每人资助2000元。
2.结对认助原则上要求资助至学生毕业,助学金每年不低于6000元。
3.一般性助学对象的非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读大专及高职院校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助学慰问金2000元;就读高中、中专、中职院校的,给予一次性助学慰问金1000元。
4.推荐结对认助未成功的,参照一般性助学对象发放标准。
三、时间安排
2019年助学活动时间为7月中旬至9月上旬。各县级总工会报送助学结对帮扶对象截止时间为8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联办单位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拓展捐资助学渠道;大力倡导爱心团体爱心人士参与结对助学帮扶,或设立专项助学基金(50万元以上),建立助学长效机制;泉州广播电视台、东南早报要开辟专栏专版,深入报道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各级工会要结合困难职工建档或下基层调研、接访等活动,深入走访困难职工家庭,做好资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就业情况特别是新入学大学生的数量、困难原因、入学费用等,为实施精准帮扶打牢基础。
(三)各县级总工会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助学方案,并推荐2-3例感人事迹送新闻媒体报道;要利用寒暑假组织受助学生勤工俭学,重点到养老院、福利院、特教学校等单位体验式劳动或志愿活动。金秋助学活动书面材料于8月30日前报送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
(四)市、县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要及时把资金筹集和支出、资助对象等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泉州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145(泉州市职工服务中心)。
泉州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热线电话:22170110,22160099;泉州广播电视台热线电话:22300000;东南早报热线:96339。
泉州市金秋助学捐资户名:泉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账号:601416012。捐款单位和个人在捐款(汇款)时,请填全单位名称、姓名和联系电话。各县级总工会应根据实际设立热线电话并公布基金帐号,以便工作联系。
附件:1.公示式样
2.泉州市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汇总表
3.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相关材料
泉州市总工会 泉州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附件1
公 示
为全面、真实、及时掌握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对 等 位职工提出的困难申请,经本单位工会初审后,拟报上级工会帮扶,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期间,欢迎职工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本级工会或泉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对以上困难职工有何意见,可拨打本单位工会主席(负责人): ,电话号码: 反映情况,也可书面反映情况。
泉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监督电话:22170110
(单位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困难职工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姓 名 | 家庭人数 | 家庭年总收入(元) | 困难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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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我单位未收到任何异议。
基层工会主席: 基层工会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泉州市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 家长 姓名 | 单位/家庭地址 | 困难情况 | 联系电话 | 学生姓名 | 就读 院校 | 受助学生 身份证号 | 是否应届 | 开户银行及 网点名称 | 银行账号 | 工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申请 类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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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类型按以下对应序号填写①在档对象、②申请建档对象、③一般性助学对象、④道德模范等对象、⑤孤儿等贫困学生对象、⑥申请结对对象。
附件3 困难职工建档相关材料——困难职工家庭申请表 | |||||||||||||||||||||||||
档案编号: | 困难类别:□低保户 □低保边缘户 □意外致困户 |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健康状况 | 残疾类别(病种) | 婚 姻 状 况 | 单亲时间 | 户口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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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 □非农 | ||||||||||||||||
现家庭居住地址 | 建筑面积 | 手机号码 | 工作时间 | 就业情况 |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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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工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本人月平均收入 | 家庭其他非薪资年收入 | 家庭年收入 | 家庭人口 | 家庭月平均收入 | 户籍地-省市(区) | 医保状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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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 姓名 | 关系 | 政治面貌 | 健康状况 | 身 份 证 号 | 月收入 | 参加医保类型 | 电话 | 在职情况 | 工作单位或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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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学生 |
| 身份证号 |
| 录取(就读)学校、专业 |
| 中、高考成绩 |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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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致困原因(个人或家庭成员) | □本人大病 □供养直系亲属大病 □本人残疾 □家属残疾 □收入低 □自然灾害 □重大意外事故 □子女上学 □家属下岗失业 □其他 | ||||||||||||||||||||||||
近6个月家庭必要支出: 万元。 | 困难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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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支出: 万元 | 教育支出: 万元 | 生活支出: 万元 | |||||||||||||||||||||||
开户银行 |
| 银行网点名称 |
| 银行卡号 | (持卡人 ) | ||||||||||||||||||||
以上所报信息真实可信,本人愿负法律责任。 困难职工签名: | |||||||||||||||||||||||||
基层工会 | 初审意见: 主席或负责人: 基层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 镇(乡、街道、系统)工会 | 审核意见: 负责人: 镇(街道、系统)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总工会 | 权益部意见: 审核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 ||||||||||||||||||||
困难职工建档相关材料——单位工会入户调查表(职工承诺书) | |||||||||
调查单位: 调查人: 联系电话: 入户时间: | |||||||||
职工姓名 |
| 家庭地址 |
| 身份类型 | □职工 □农民工 | ||||
常年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关系 | 健康状况 | 月收入 | 工作单位(就读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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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支情况 | 职工月平 均收入 | 元 | 家庭其他非薪资平均月收入 | 元 | 家庭月人均收入 | 元 | 家庭银 行存款 | 万元 | |
主要致 困原因 | □本人大病 □供养直系亲属大病 □本人残疾 □家属残疾 □收入低 □自然灾害 □重大意外事故 □子女上学 □家属下岗失业 □其他 | ||||||||
家庭详细 困难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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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6个月家庭必要支出情况 | 总计 万元。具体情况: 1.□生活支出 万元,其中生活费 万元,抚养、赡养费 万元; 2.□医疗支出,扣除各类报销、补助后自费金额 万元; 3.□子女上学费用 万元,其中学费 万元,生活费 万元; 4.□其他 万元,备注 。 | ||||||||
家庭财产情况 | 房产情况 | 1.□有。家庭房产共有 套,其中按揭 套,全款 套, 平方米(房产性质:□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小产权房□自建房□拆迁安置房□商铺□其他) | |||||||
机动车辆情况(摩托车除外) | 1.□有。共持有汽车(船舶、工程机械等大型机械) 辆,购买年份及价格 ,品牌型号 。车辆用途:□雇佣性□代步车□其他,备注 。 | ||||||||
其他财产 | □没有,□有。 | ||||||||
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此做出承诺,以上所报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无条件接受工会取消困难职工帮扶,主动退回所领取的救助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职工签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入户调查意见 | 建议:□纳入全国总工会管理 □纳入地方工会管理 □纳入基层工会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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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提出 £一次性定额救助 □重特大疾病救助 申请,经认真学习申请的救助项目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相关政策,充分了解其必要性,现作出如下授权:
一、本人自愿授权并将积极配合该项救助政策主管部门委托的核对机构,通过合法途径对本人家庭经济有关状况进行查询、核对,并同意救助政策主管部门或核对机构按规定进行公示,请民政、公安、工商、税务、人社、公积金、银行、证券、保险及其它核对机构认为必要的部门或单位凭此授权书予以配合,本人自愿承担由此次授权查询引起的相应责任。
二、本人已清楚知晓身份信息、银行账户等的出借行为为违法行为,愿意接受一切由此导致的认定结果。
三、本人所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本人愿意放弃申报或退还已享受的相关社会救助待遇,并接受管理审批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四、本人自愿委托 为本次申请各事项的申请代理人,其填写的表格、所做的决定将代表我们全家共同的决定。
授权书有效期从本人提出申请之日起至终止享受社会救助之日止。
授权人(需核对人员)签字:
1. (指模) 2. (指模) 3. (指模)
4. (指模) 5. (指模) 6. (指模)
7. (指模) 8. (指模) 9. (指模)
经办人员签字:1. 2. 年 月 日
备注:家庭成员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监护人代签;代签的需由本人按指模。
困难职工建档相关材料——公 示
为全面、真实、及时掌握职工家庭生活状况,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 等 位职工提出的建档帮扶申请,经本单位工会初审后,拟报上级工会帮扶,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单位工会或泉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监督电话:22170110)反映情况。
单位工会联系人: ,电话号码: 。
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建档。
1.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
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4.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器具的;
5.职工家庭拥有一部(含)以上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的;
6.拒绝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的。
(单位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困难职工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姓 名 | 家庭人数 | 家庭年总收入(元) | 困难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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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我单位未收到任何异议。
基层工会主席: 基层工会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困难职工建档相关材料——填报说明
(一)职工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困难职工家庭申请表》并附上职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及相应困难材料各一式一份。
1.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职工工资条或打印近6个月的工资卡收入明细;家庭主要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若无法出具有效的在校证明或无劳动能力证明的,其收入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收入。
2.困难材料:如有年审的低保证或当年银行低保代发明细、残疾证、离婚证、丧偶证明、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近6个月医疗发票、购药单、无劳动能力证明、在校证明、学费票据等。
(二)基层工会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2人及以上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充分了解困难职工家庭状况、生活环境,填写《单位工会入户调查表(职工承诺书)》《泉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经基层工会初核,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应在本单位公开场合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入户调查及公示情况拍照打印后作为附件一同上报。
(三)公示无异议后,基层工会将公示结果、纸质申报资料逐级提交至上级工会进行审核。
抄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孔繁军,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洪自强,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职工服务中心,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泉州市金秋助学活动各联办单位。 |
泉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