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学科研中心
泉州市医学科研中心安全用电须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 :2022-11-23 18:18:15
1.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实验室用电安全工作。
2. 使用电子仪器设备时,应先了解其性能,按操作规程操作。
3. 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出现焦糊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
4. 电源或电器设备的保险丝烧断后,应找相关的维修人员排除故障,不得私自随意更换保险丝。
5. 实验室内不能有裸露的电线头,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以防发生漏电、触电事故。
6. 如遇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触电者分离,再实施抢救。
7. 电源开关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堆放杂物,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8. 电器设备或电源线路应由专业人员按规定装设,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实验室内用电炉、电加热器和实验工作以外的其它用电。
[ 编辑:陈婉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