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人事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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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1-01 15:38:10
1.负责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2.负责制定和执行各类人事管理制度,办理人事招聘、人员调配、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医保等。
3.负责学校教职工考勤、考核评价、评先评优等管理工作。
4.负责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进修培训、企业实践等教师发展工作。
5.开展人才队伍遴选、考核评价、推荐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及各类人员的人事考试、考级工作。
7.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办理教职工退休、辞职、解聘及职工伤亡的抚恤、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走访慰问离退休教职工。
8.负责事业编制外用工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 编辑:黄雅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