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工种
证书类型 | 职业(工种) |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 食品检验员(中级) |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 膳食营养搭配 |
二、证书优势
1.国家认证,证书权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通用,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可通过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网查询http://www.fjosta.org.cn/。
2.政府补贴培训。取证后可申领见证补贴,500-1500元不等。
三、培训及认定(考核)安排
(一)培训时间及培训方式
培训时间 | 培训方式 |
6月中下旬(周末) | 理论学习与实操指导相结合(以课表安排为准) |
(二)认定(考核)安排
证书类型 | 科目一 | 科目二 | 考试时间 |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 理论知识 | 技能考核 | 6月下旬 (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 / | 技能考核 |
(三)认定(考核)方式
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
四、申报条件
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职业(工种) | 等级 |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
食品检验员 | 四级/中级工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报条件
项目 | 报名条件 |
膳食营养搭配 | 面向社会各界、各个层次的劳动者,不分职业、学历,年满16周岁均可报名参加。 |
五、报名、考试流程
序号 | 流程 | 内容 |
1 | 下载申报表格 | 加入报名项目对应QQ群,或登录“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页—文档下载—学生下载”栏目下载申报表格 |
2 | 提交申报材料 | 根据各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1.《泉州医高专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纸质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2.依据选择的报名条件提交: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半年内白底免冠电子照片(200K以内); 4.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信息模板(QQ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填写,附件1)。 (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1.《福建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2.半年内白底免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20K); 3.填写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生信息模板(QQ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填写,附件2)。 |
3 | 申报材料审核 | 由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4 | 个人缴费 | 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考生根据报名项目QQ群中的缴费通知缴纳报名费用 |
5 | 参加培训 | 报名审核通过且成功缴费后,根据培训分班参加培训 |
6 | 分发准考证 | 学校编制准考证并发放 |
7 | 参加考试 | 1.根据准考证上时间参加认定(考核)。 2.认定(考核)科目: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 (2)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技能考核 |
8 | 颁发证书 |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两科成绩合格学员,由学校统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成绩合格学员,由人社部门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
六、培训及认定(考核)费用
证书类别 | 项目名称 | 级别 | 认定(考核)费 (单位:元/人) | 培训费 (单位:元/人) | 合计 (单位:元/人) |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 食品检验员 | 四级/ 中级工 | 254 | 1000 | 1254 |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 膳食营养搭配 | / | 130 | 900 | 1030 |
七、认定(考核)方式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1.理论知识考试:笔试;
2.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笔试实操等方式。两科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均合格,方能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如单科目成绩不合格,可按照规定申报补考。合格科目成绩有效期两年。
(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
八、取证后申请见证补贴
获得证书并符合条件考生取证后可自行在“职补小助手”微信小程序申请见证补贴(详情见附件三)。
九、报名时间及材料提交
1.报名时间:即日起—6月18日,纸质材料邮寄到: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泉州医高专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图书信息中心十一楼)刘增鑫老师收,联系电话:13400696462
注:原则上报名人数未达到50人推迟到下一批开班。
2.为方便大家咨询报名事宜及提交报名材料,请报名考生加入报名项目QQ群。
(一)食品检验员
QQ群:168106938
(二)膳食营养搭配
QQ群:566870891
联系人及电话:
泉州医高专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刘老师:(0595)22882601/13400696462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健康学院李老师:15159596152(食品检验员)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健康学院朱老师:15160318663(膳食营养搭配)
学校网址:http://www.qzmc.edu.cn
邮政编码:362000
附件1
泉州医高专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信息模板
附件2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生信息模板
附件3
个人见证补贴说明
一、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结业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含免费培训),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同一年度不可重复享受(依据:闽人社文[2020] 25号)。
二、补贴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 [2019] 11号)文执行。对列入《福建省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 目录》(闽人社办[2019] 127号) 的职业(工种)及各设区市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列入当地急需紧缺目录的职业(工种),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原则上提高幅度不超过30%,具体标准由设区市级财政、人社部门]确定。单年度可申领次数:今年内累计领取培训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三、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报
城乡劳动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培训结业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可通过“见证补贴”方式申请培训补贴。提交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福建省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台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培训结业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本人社保卡银行账号或银行卡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