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所、室,各院、部、中心、馆:
为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掌握各项固定资产的真实情况,保证账实相符,根据《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管理制度》(泉医专[2019]47号)文件精神,“各部门每年4月1日前对本部门资产进行一次内部清查(自查)”。现要求各部门近期开展固定资产自查工作(今年因升本模拟检查推迟),本次资产自查以2024年4月30日为清查基准日,请各部门于6月1前提交本部门2024年固定资产盘盈汇总表与盘亏汇总表,若本部门无固定资产盘亏或盘盈情况,请在表格汇总栏填写0台件与0元提交;若资产标签缺失请及时补全。
附件:1.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固定资产盘亏汇总表
2.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固定资产盘盈汇总表
资产管理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