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医专人[2025]1号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下学期教师企业实践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修订)》(泉医专〔2020〕111号),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下学期教师企业实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在职在岗教师(不含辅导员思政系列教师、临床型教师和按照院科合一管理的下临床教师)
二、企业实践起止及申报时间
(一)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二)申报时间:2025年1月7日(周二)前。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安排
各院部于1月7日上午下班前将《2024-2025学年下学期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申请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116551241@qq.com,纸质汇总表盖章后报送人事处,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经院部、教务处审核,有科研课题合作的,还需经科技中心审核后,报人事处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实践。实践单位为附属人民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护理学院的申请表由学院自行报送实践单位护理部盖章,其他学院申请表由学校统一送实践单位盖章;其他实践单位的,申请表自行报送实践单位盖章。临床型教师和按照院科合一管理的下临床教师只需填报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一)企业实践地点要求
1.专业课教师原则上只能到学校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或科研合作单位参加企业实践。基地分别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东南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福建省国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泉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丰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食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在非事业单位行企业实践的教师,实践地点必须为行企业的总部或厂区。企业实践地点原则上在泉州市城区(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与清濛经济技术开发区)。
3.马克思主义学院、社科公共部教师以推进惠世医学人文体系建设为主,开展相应的企业实践活动,应首先完成校内实践活动,如因项目或工作量的因素无法完成工作量,再申报安排校外实践活动。
(二)企业实践时间安排及管理
1.专业教师须充分利用寒暑假时间连续进行企业实践。鼓励教师脱产或集中时间参加企业实践。因科研课题需要申请企业实践时间,可按科研计划自行安排。管理型教师原则上不利用工作时间参加企业实践。
2.新教师企业实践要求:近五年行企业工作经历未达两年以上的新进教师,来我校第一年须脱产到行企业参加半年以上企业实践(可累计)。2010年1月1日以后入编的临床医学类专业教师,必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教师,须进行规范化培训,其培训情况将作为上岗任教、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之一。鼓励专业教师延长企业实践时间,积极获取“双师型”教师资格,增强实践能力。无须参加先实践后上岗的新进教师,当学年实践天数=学校要求的企业实践天数/12*当学年工作月数。
3.进校一年以上教师企业实践要求:专业课教师每学年至少参加1.2个月(即27天)的企业实践,马克思主义学院、社科公共部、基础医学部教师每学年至少参加1周(即5天)的企业实践活动;管理型教师每学年参加至少1周(即5天)的企业实践。
4.减免企业实践时间情形:
(1)教师脱产进修、产假或病假6个月及以上的,可减免相应学年的全部企业实践天数;教师脱产进修、产假或病假2个月以上未满6个月,每2个月可减免当学年1/3的企业实践天数,未满2个月的,不予减免;
(2)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或带领学生参加见习实习的,可减免相应的企业实践时间。
(3)入职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可免于参加新教师的脱产实践,并根据当学年的培训天数减免相应的企业实践时间。
(4)新教师入职时间不足两月(含两月)的,当学年可免于参加企业实践,需参加脱产实践者除外。
(5)其它情况。因工作需要,经所在院部提出申请、人事处审核、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5.实践单位为医院的,参加实践教师应先到医务科或科教科(人民医院为医务科,二院、一院为科教科)报到;实践单位为疾控中心的,应先到办公室报到;实践单位为企业的,应先到人事管理部门报到,然后再到对应的实践科室进行实践。
6.各院部要加强对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管理,注重教师企业实践的过程管理:
(1)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要严格按照报送的具体日期参加实践,按时签到签退(纸质考勤表应于报到当天送到实践所在科室,并放在实践科室进行管理),到附属人民医院实践的,应先到医务科报到,再到实践科室报到。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除泉州市第一医院外)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须采用钉钉APP进行线上考勤(纸质考勤表仍须放在实践科室,按时签到签退,由实践科室进行管理),每人仅可使用一个手机号注册,如有变更,须提交情况说明并经学院及人事处审批。在其他企业实践单位进行实践的教师将《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考勤表》交企业实践单位,上(下)班要按时签到(退)。督查时如发现实践科室无考勤表,视为不在岗,且取消之前所有实践时间。考勤材料在学年末考核时,随其他考核材料一并交给院部。
各位老师无论因公或因私变更计划,务必在事前向学院申报,并报人事处备案,若没有事前备案,学校则按照教师已备案的计划表开展督查,应在岗不在岗的,认定为脱岗,责任由教师本人承担。请各院部、各位老师务必高度重视、遵照执行。
(2)院部要对教师企业实践进行每学期至少3次的现场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本院部公示一周后报人事处备案。现场督查时应着重考查教师企业实践的出勤情况(检查考勤表是否规范完整)、企业实践的态度及效果三方面的内容。
(3)人事处会同纪检监察室、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对教师企业实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作为教师学年企业实践考核的重要依据。
7.各院部要提醒教师重视防控工作,在确保自身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教师企业实践工作。
8.各院部要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修订)》(泉医专[2020]111号)文件,充分理解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教师填报企业实践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附件:1.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
2.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考勤表
3. - 学年第 学期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申请情况汇总表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25年1月3日
附件1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所在院部及教研室 | |||||||||
学历 |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 | |||||||||||
现任行政职务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时间 | 具有何种职业 资格证书 | ||||||||||
现任教何专业何课程 | 个人联系方式 (手机及电子邮箱) | |||||||||||
企业实践单位及实践科室 | ||||||||||||
实践具体时间 | ||||||||||||
实践工作任务与 预期目标 | (请按要点式展开) 实践任务: 预期目标: | |||||||||||
教 研室主任签字 | 年 月 日 | |||||||||||
院部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科技中心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处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实践单位或校内实践部门审批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1.此表一式三份。实践单位、院部各存档一份,人事处备案一份。
2.带科研项目参加企业实践教师需经科技中心审批。
附件2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考勤表
姓名: 企业实践单位: 具体岗位:
实践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学年实践天数:
序号 | 日期 (*月*日上午或下午,以半天为单位) | 具体任务 (应如实填写详细) | 签到 时间 | 签到 | 签退 时间 | 签退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22 | ||||||
23 | ||||||
24 | ||||||
25 |
备注:此表请在学年企业实践开始之日起即交企业实践单位,并由企业实践科室保管。每次参加企业实践,手工填写具体内容,请务必按时签到与签退。
附件3
- 学年第 学期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申请情况汇总表
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姓名 | 任教学科 | 实践 单位 | 实践 科室 | 实践项目(简明扼要) | 实践科室地址(具体到哪条街门牌号什么楼几层) | 科室负责人及电话 | 具体时间安排 | 实践天数 |
注:此表请用Excel制表填写,不要合并单元格。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25年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