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第四批校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 :2025-03-25 08:00:00
关于遴选第四批校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院部、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泉医专〔2021〕299号),拟遴选第四批校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5名左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申报对象:学校及附属医院专任教师。
2、 遴选要求
1.各院部及附属医院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结合专业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现状,严格按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申报。每个专业至少申报1名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拟升本专业更要重视骨干教师培养,可申报2名以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第三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育期将满(至2025年5月),各院部应督促其对照考核要求抓紧完成培育期任务,确保培育期满验收合格。
2.各院部及附属医院对申请人的教科研能力进行初审,对培养期目标可行性进行分析,初审合格材料签署评审意见后报人事处。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汇总表》一式一份;
2.《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书》一式一份;
3.主要业绩相关佐证材料。
各院部应于3月31日(星期一)前将以上材料报送人事处,同时发送汇总表(Excel格式)和申请书电子版到:116551241@qq.com ,联系电话:22136632。
附件:
1.《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汇总表》
2.《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书》
3.佐证材料(格式)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25年3月25日
[ 编辑:陈其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