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止12月学生会深化改革情况公示如下。
1.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自评表

2.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院学生会组织架构
临床医学院学生会设有主席团及秘书部、信息部、体育部、学习部、文艺部5个部门。
3.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4.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5年12月6日上午,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在济世楼108隆重召开,由学院各班级和学生会推选出来的40余名代表,齐聚一堂,共商学院学生工作发展蓝图。学院副院长张作丹、团总支书记吴薇、团总支副书记庄钦海、辅导员孙璐老师应邀出席大会。
大会首先听取并审议了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报告。报告系统回顾和总结了过去一年中,学生会在学院党总支的坚强领导和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助力学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维护同学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并客观分析了当前工作面临的挑战与不足,对未来工作的方向和重点提出了建议。
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由陈锶涵、陈钰琪、熊徐寒3名同学组成的临床医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并选举确定33名青年学生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
本次大会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各项议程已圆满完成。此次大会是一次团结奋进、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青春盛会。新一届学生会必将不负重托,勇担使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开创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的新局面,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5.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院学生代表产生办法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2025年12月6日)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的规定,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和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和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和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并报请校团委批准。
(四)经校团委批准,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应选主席团成员3名。
(五)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对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对候选人投赞成票,选择带有候选人姓名的选项;对候选人投反对票或弃权,不选择带有此候选人姓名的选项;另选他人,需保证该另选人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院全日制在校生,选择标有另选人的选项,并在另选人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应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因故不能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七)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者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进行投票;进行重新投票时,不论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是否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获赞成票超过大会代表半数者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从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不少于缺额数20%的差额进行再次选举,从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若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者仍未达到应选名额,则不再进行选举。
(八)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共3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酝酿推荐,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提交大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九)大会选举设总计票人1名,监票人2名,共3名。总计票人、监票人由大会秘书处从不是代表的团学干部中提名,提请大会主席团确定。计票工作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
(十)计票结束后,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情况由总监票人按所获赞成票数的排列顺序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十二)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处理。
6.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院团总支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
团总支书记 吴薇;团总支副书记 庄钦海;团总支学生会指导老师 孙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