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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印发《教研室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 :2020-04-02 17:06:07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

印发《教研室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泉医专2020〕56

各部、处、所、室,各院、部、中心、馆:

现将《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研室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042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研室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总结和推广先进教研室的工作经验,提高教研室工作水平,使教研成为学校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成长与发展的阵地,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根据教研室工作职责,建立“定性+定量”的教研室工作考评体系,以学年工作为考核期限,检视教研室基本教学工作情况和质量建设成果。通过教研室工作考核,促进教研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教研教研室在学校教育教学、教学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表彰优秀教研室,充分调动教研室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和推动教研室工作。

二、考核原则与对象

1.考核原则:民主、公正、公开、客观性原则;重效果、讲实效原则;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2.考核对象:各学院、部的专业(学科)教研室。

三、考核方法与内容

1.考核方法:学校教务处牵头组织考核工作,学校教研室工作考核小组(附件1)开展考核。每学年开展一次教研室工作考核,考核分二步进行:(部)考核,由院(部)开展教研室工作考核,并按当年度的指标评价体系评分;校部考核,教务处组织学校考核小组对教研室工作情况做全面了解,并对(部)考核结果进行现场考核。

2.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教研室基本工作和教研室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两部分。师德师风、教学事故等重要指标纳入教研室考核评价体系,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根据教研室工作基本职责,制定《教研室基本工作评价表》,设置具体的评价指标、评价要素和观测点。主要考核内容有“教学计划和运行、教学管理及教学活动、教学研究与改革、师资队伍、课程建设”等5个一级评价指标和14个二级评价要素,以量化考核成绩作为评价结果。

根据教研室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制定《教研室质量建设成果评价表》。主要考核内容有“题库建设、比赛获奖、教学成果、名师和团队、教材编写、科研成果、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创新创业工作”等12项,以量化考核成绩作为评价结果。

教务处每年根据国家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方向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教研室基本工作评价表》和《教研室质量建设成果评价表》内的相关评价指标、要素和标准。

四、考核结果

1.成绩划分

考核结果以校部考核成绩为最终成绩,并按照“教研室基本工作”的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分为ABC等级。A在教研室总数比例前20%内,且85分,70分≤B<85分,C<70。教研室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发生教学事故,考核直接定级为C

2、奖惩规则

在基本工作评价中被评为A级的教研室,以及质量建设成果评价中,成绩排前10名的教研室,授予“校先进教研室”称号,颁发流动小红旗。若同时获得两项荣誉,则颁发一面流动小红旗。小红旗悬挂时限为一年,在下一年度教研室考核之时收回,按照该年度的成绩排名重新颁发。被评为C级的末位2教研室,将对其进行通报

 

泉医专〔2020〕56号--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印发《教研室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 编辑:林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