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推荐
评选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考试
合作办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助学点:
为提高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考试各助学点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福建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衔接考试”合作办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医大成教〔2016〕141 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考试合作办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与我校开展合作办学2年(含2年)以上的助学点可参与评选先进单位。本次共评选4个合作办学先进单位。
2.从事助学工作1年(含1年)以上的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可参与评选先进个人。每个助学点评选出1或2名先进个人(按助学点学生数1-500人评选1名、500人以上评选2名)。
二、评选条件与评选程序
详见《福建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衔接考试”合作办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三、时间安排
1.10月9日-10月14日,各助学点组织评选推荐,递交推荐表(纸质和电子版)。
2.10月17日-10月21日,福建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汇总审核推荐材料。
3.10月24日-10月28日,进行公示。
请各助学点于10月15日前将相关推荐表(附件1、2)统一报送至福建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联系人:林艺辉、姚琴琴
联系电话:0591-83569342,邮箱:191772456@qq.com。
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衔接考试”合作办学先进单位评选推荐表
2.福建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衔接考试”合作办学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
福建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9月16日
福建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09-16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