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及其附属医院申报2023年医疗卫生领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泉科〔2023〕108号),为进一步发挥科技计划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及其附属医院,自筹资金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科研活动,提升科研水平,市科技局组织开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医疗卫生领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代码:2023N002S):项目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每项资助经费不超4万元。
二、申报方式
1.项目负责人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type=quanzhou)实行网上统一申报。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要预先通过人员(专家)注册方式进行注册(具体见附件《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已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注册的用户,本次申报无需重新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与科技中心联系。
2.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添加─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及项目申报项目─填报项目申请书─上传附表及附件(具体见附件《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推荐单位选择泉州医高专科研处。
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于8月13日前系统提交申报书,申报的项目如涉及伦理审查需同时提交伦理审查材料(命名格式:姓名+课题名称+动物伦理审查表/涉及人的医学科研伦理审查表/知情同意书)至ygzkyc@126.com,邮件以“姓名+2023年市医疗卫生领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动物伦理审查材料”或“姓名+2023年市医疗卫生领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医学伦理审查材料”命名。
附件材料包括:
(1)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情况。(科技中心提供)
(2)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各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3)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材料(如论文、知识产权证明等)。
以上附件材料均应原件扫描上传。
注意:
项目申报应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方案和路线可行,指标可考核,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经济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具备较明确的检测评价方法,项目结束时可提供有效的考核验收材料,项目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请起止时间统一填写2023年11月1日-2026年11月1日。
科技中心
2023年7月17日
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申报用户、申报单位、主管单位).pdf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及其附属医院申报2023年医疗卫生领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