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泉科〔2024〕178号),为深入实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启动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医疗卫生领域项目(指南代码:2025QZN05):我校(含附属人民医院)限额10项,项目采取联合资助方式,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4万元(市科技局与我校共同出资,各按50%分摊)。
2.其他类型项目请符合条件的老师根据申报文件申报。
二、申报方式
1.项目负责人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要预先通过人员(专家)注册方式进行注册(具体见附件《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已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注册的用户,本次申报无需重新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与科技中心联系。
2.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添加─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及项目申报项目─填报项目申请书─上传附表及附件(具体见附件《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推荐单位选择泉州医高专科研处。
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于3月13日前系统提交申报书,申报的项目如涉及伦理审查需同时提交伦理审查材料(命名格式:姓名+课题名称+动物伦理审查表/涉及人的医学科研伦理审查表/知情同意书)至ygzkyc@126.com,邮件以“姓名+2025年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伦理审查材料”命名。
附件材料包括:
(1)高校、科研院所及医疗机构提供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明细表及情况说明。(科技中心提供)
(2)有合作单位的,合作各方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研发内容、任务分工、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经费投入和分配等。协议内容应与申报项目具有关联性、一致性。合作协议书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所需附件缺一不可。涉及技术合作的须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3)项目承担单位(包括合作单位)自筹资金投入承诺函。(科技中心提供)
(4)可以说明项目和企业情况的材料(如论文、知识产权说明、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环保说明、奖励说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除上述材料外,指南要求的其他附件须一并遵循。所有材料均应原件扫描上传。
注意:
项目申报应符合指南有关要求,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方案和路线可行,指标可考核,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经济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具备较明确的检测评价方法,项目结束时可提供有效的考核验收材料,项目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研究起止时间统一填写2025年6月1日-2028年5月31日。
科技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申报用户、申报单位、注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