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新修订的《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从2024年起,省教育厅每年受理一次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结题申请,现将我校2025年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21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2021年立项的项目本年度为省教育厅最后一次受理结项申请。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项。
3.延期申请。省教育科研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委托项目执行年限依委托单位要求。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而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填报延期申请,经学校审核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
(1)结题报告书(word文档),文档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书。
(2)论文等佐证材料扫描件(PDF文档),文档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佐证材料。论文扫描须含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等。注意:所有佐证材料须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3)《结题汇总表》(Excel文档)。
建立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含以上三个文档,于9月15日前将电子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科技中心邮箱ygzkyc@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2025年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
2.纸质材料
(1)按学校要求准备纸质结题材料,具体见科技中心网页“办事指南-科研项目结题”。
(2)项目无法按期结题的需提交《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变更申请》(一式1份)。
纸质材料请于9月22日前报送至科技中心。
3.本次结题依托“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fjjyxy.com/showLoginPage.do)开展,结题材料上传系统由科技中心来完成,无须课题负责人上系统操作。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各项目立项通知以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有关工作。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1篇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且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字样。已录用未正式刊发的论文不能用于申请结题。
3.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填写在“项目类别”一栏)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科技中心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