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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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 :2025-11-10 16:31:06

根据《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5〕15号),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学校推荐名额4个,不予资助立项经费,配套经费资助不超1.5万元。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具有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学校推荐名额2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万元,省级财政将对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的立项经费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三)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由各院部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科技中心,不接受个人申报。

2、报送材料包括:

纸质版材料:盖章版申报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电子版材料:申报推荐汇总表、申请书、匿名版申请书,申请书应为Word格式,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项目的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意见粘贴在文档末,文件统一以“姓名+申请书”“姓名+匿名版申请书”命名;

以上电子版材料由各院部打包发送至ygzkyc@126.com,邮件标题“院部+2024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3、如涉及伦理审查于2025年11月14日前提交伦理审查材料:动物伦理审查材料(包括申请书、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表)发至29334273@qq.com,涉及人的医学伦理审查材料(包括申请书、知情同意书和医学科研伦理审查表)发至ygzkyc@126.com,邮件以“姓名+2025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伦理审查”命名。

[ 编辑:王财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