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闽科才〔2026〕1号)精神,按要求组织优秀青年人才申报第二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以下简称“育成项目”)。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A类项目。主要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含医院,以下同)为依托,重点支持处于科研起步阶段的青年科技人员。
B类项目。一是支持企业青年科技人员,二是支持技能型科技人员,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中任职,具有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且聘在技能岗位的青年技能型科技人员。
支持在闽台籍青年科技人员申报育成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具有坚实的理论或实践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能独立承担研究课题。
2.截至2026年2月,申请者男性未满32周岁,女性未满35周岁。B类申请者中的技能型科技人员,年龄可以放宽3周岁。台籍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A类申请者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年及以上科研工作经历。
B类申请者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学士学位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且有两年及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
4.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原则上应为在福建省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申报人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人事关系在依托单位)。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的,原则上应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未来独角兽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小巨人企业,同时还需是规模以上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或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且建有研发机构并开展研发活动,申请人应是企业核心技术团队成员,是企业重点培养的科研或技术骨干。B类申请者中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单位的技能人才,应当是所在单位的技术骨干,且聘任在技能岗位。
5.申报人尚未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已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已入选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推荐工作通过福建省科技厅人才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kjjl.kjt.fujian.gov.cn/rcps,以下简称“平台”)在线办理。在线申报材料提交后,平台导出非正式申报表(需申报人签字及单位盖章),与附件材料合订胶装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中心办公室。
申报材料应于2026年2月24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平台系统操作咨询指导及技术支持:
0591-87882011、87862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