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 :2024-08-13 09:11:5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
一、评估范围及对象
评估范围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区域,评估对象为全校各部门。
二、评估内容及方式
由后勤管理处、物业公司组成评估小组,采取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考评,重点检查垃圾分类准确投放率。
(一)日常巡查
由物业人员每日在各集中投放点、办公室巡查生活垃圾投放分类情况。
(二)不定期抽查
由评估小组对日常巡查中垃圾分类准确投放率较低的区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评估标准
评估采取等级制评分管理,分为“优”、“良”、“合格”、“差”四个等级,每学期末公布情况。评估标准如下:
优:垃圾分类准确投放率90%及以上;无小包垃圾落地,垃圾投放处整体环境好;垃圾减量成效显著。
良:垃圾分类准确投放率80%(含)-90%;无小包垃圾落地,垃圾投放处整体环境较好;基本做到垃圾减量。
合格:垃圾分类准确投放率60%(含)-80%;少量小包垃圾落地,垃圾投放处整体环境一般;未做到垃圾减量。
差:垃圾分类准确投放率低于60%;大量小包垃圾落地,垃圾投放处整体环境较差;垃圾量增多。
四、结果应用
垃圾分类评估结果,每学期通过部门网站进行公示。评估结果为良及以上的部门,巡查频率调整为每学期一次;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巡查频率调整为半个学期一次,并要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评估结果为差的,要求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 编辑:陈苗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