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公告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水电费收费标准公示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 :2025-06-17 15:30:00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水电费收费标准公示

为明确学校水电收费标准,保障师生权益,现将我校洛江校区、南安校区水电费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电费收费标准

两校区统一标准:单价:0.533元/千瓦时(度),执行依据:严格按福建省电网规定的合表用户用电价格执行。

二、水费收费标准

洛江校区:单价:3.77元/吨(水费1.95元/吨+污水处理费1.4元/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0.42元/吨),执行依据:现行水价根据泉价〔2016〕128号文件,代征污水处理费根据泉价〔2016〕128号文件,代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根据泉价〔2008〕134号文件。

南安校区:单价:2.80元/吨(水费2元/吨+污水处理费0.8元/吨),执行依据:南安罗东新城自来水有限公司计价和《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征污水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发改〔2019〕32号)。

说明:水价差异源于不同区域供水成本,均符合政府定价。

三、缴费方式

学生宿舍水电费均采用一卡通智能充值系统进行预付费,系统自动计量扣费,无需人工抄表。

特此公示。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后勤管理处               

2025年6月17日                            

[ 编辑:李晨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