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和提交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 :2025-11-13 16:33:00

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5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5〕18号(见附件一)文件要求,年报内容包含9个一级条目和46个二级条目,一级条目分别是前言、学校概况、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和面临挑战;请各部门按照《2025年度质量年报要点内容分工与模板》(见附件二),于11月21日前提交报告相关内容至发展规划处290784895@qq.com,具体要求请详读文件,尤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院校年报

1.院校年报中的数据均需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一致,数据平台没有的数据时间跨度应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个别数据不一致请标注说明。

2.年报以第三人称编制,避免出现“我校”的表述。

3.每部分均要有支撑本部分内容的图片、数据分析图、数据分析表、典型案例。请积极使用图表充实文本内容。

4.图片须把握三个原则:一是不存在侵权问题;二是全文图片大小一致,单独插入,不要组合图片;三是图片下方配有文字说明。

5.案例要独立成文,要有标题(不超16字)、具体做法、示范推广价值等,每个案例字数以200~300字为宜。

二、企业年报

1. 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单位发布不少于3个企业年报,请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和口腔医学院根据参考大纲(见附件三)撰写企业年报并提交。

2.“企业年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源投入、专项支持、参与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牵头或参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助力合作院校随企出海等方面的做法、成效和问题。

3.“企业年报”封面须加盖企业和学校的公章。

附件1: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5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5年度质量年报要点内容分工与模板 

附件3:2025年度企业年报框架

发展规划处

2025年11月12


初审:刘肖萍

二审:何    威

终审:廖志斌



[ 编辑:廖志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