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我校现决定对2019年秋季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名单详见附件1、2。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月7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图书信息中心十楼人事处。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19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3,填写并打印)。
(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并打印。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专技资格证书、中共党员证明、住院医师规培证书等)。
报考要求具备两年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予以证明:(1)考生与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聘用)合同;(2)社保部门出具的考生参加工作后所缴纳的社保或医保等凭证;(3)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4)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党政群机关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5)考生个人档案内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等。
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相应专业工作经验的,考生应同时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或医保凭证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专业工作证明。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属于未正式就业毕业生的,还需提供就业派遣报到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者除外);属于已正式就业人员的,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入围考生务必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因个人原因出现弃权的,应向我校出具书面弃权声明,放弃声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我校及泉州市人社部门将对考生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并按规定递补。
(三)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咨询电话0595-22136660;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95-22112393。
附件1:资格复审名单(已笔试)
附件2:资格复审名单(免笔试)
附件3:《2019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