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闽教办科〔2022〕3号),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详见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书填写。拟申报通用项目的老师4月15日起凭借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 8:00—18: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7日。申报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4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技司进行成果登记。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与科技中心联系。
(二)公示。所有推荐项目(人选)须在项目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通过书面完成公示(请项目按照工作手册要求的公示内容进行公示),合作单位公示需于5月16日前完成公示,并提交合作单位公示结果函,学校推荐项目统一于5月8日前,按《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公示要求》提交公示材料电子档到ygzkyc@126.com。公示截图须在网络申报截止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
三、材料报送。
电子版材料:通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5月17日);专用项目由学校刻录成光盘,随纸质材料由专人送达。
纸质材料: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6,选填),请于5月20日前报送科技中心。
科技中心
2022年4月7日
闽教办科〔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