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 : 2022-10-10 15:36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2〕3号),此次项目结题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请要结题的老师抓紧时间准备材料,结题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及结题汇总表,务必于10月16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发到科技中心邮箱(ygzkyc@126.com),邮件题目以“姓名 2022年度下半年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命名,同时准备一份纸质材料(给学校存档)交到科技中心(具体要求见科技中心网页的科研项目结题)。

注意:

1.项目结题范围2017年、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018年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资助计划、中青年理论人才资助计划项目等立项项目以及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

2.项目清理:2017年、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018年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资助计划、中青年理论人才资助计划项目以及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立项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3.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4.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结题汇总表统一以“项目编号+姓名+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结题汇总表”命名。

5.【结题报告书】应为word;【佐证材料】应为PDF。

6.【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PDF扫描版。佐证材料为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已正式出版的CN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可作为结题佐证和支撑材料。如论文,应至少包括刊物封面页,目录页中包含本文的页面,论文所在页面。


科技中心

2022年10月10日

闽教思〔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 2022年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 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