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泉州市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洛江区举办。本次活动由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办,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洛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承办。我院院长黄幼霞、副院长黄桂茹带领学院9名师生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前,黄幼霞院长、黄桂茹副院长与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速辉进行交流。
在宣传活动期间,药学院师生为市民测量血压、血糖,并向市民讲解线上线下购买药品的有关注意事项,如消费者要到正规药店购买药品才放心,其中购买处方药请凭医师处方购买,并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消费者网络购药需要核实资质之后再购买,注意药品验收;消费者不要盲目买药、囤药、服药,不从非法渠道购买药品,在使用药品后一旦出现异常反应要立即停药观察,如出现严重异常反应要立即就医;消费者要注意保管购买药品发票、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等,若遇到权益受到侵害,要提高维权意识,及时向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药学院师生还耐心为市民讲解如何购买保健中药,让市民消费者在购买保健中药的过程中利用火眼金睛辨别出真品和伪品。比如消费者购买玫瑰花时,可能掺杂入月季花现象。消费者要认真观察其花托形状可快速鉴别,玫瑰花花托呈半球形,而月季花花托呈长圆形。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引导消费者做到科学合理购药,不要盲目囤药,安全科学用药,增强消费维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同时,弘扬雷锋精神,发挥师生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药师专业优势,主动担当作为,心系百姓健康,提供更优质药学服务,树立群众的安全合理用药理念,展现师生志愿服务风采,助力健康泉州、健康福建、健康中国的建设。
另讯,我院学生代表队21级药学4班张丹华、21级药学4班支森凤和22级中药学2班杨佳强在由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办,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洛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承办的消费维权知识竞赛中荣获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