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 : 2023-10-18 12:39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20号),请要结题的老师抓紧时间准备材料,结题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及结题汇总表,务必于1030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发到科技中心邮箱(ygzkyc@126.com),邮件题目以“姓名 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命名,同时准备一份纸质材料(给学校存档)交到科技中心。

注意:

1.结题对象: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2018年、2019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单位需出具相关材料),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

2.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3.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结题汇总表统一以“项目编号+姓名+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结题汇总表”命名。

4.【结题报告书】应为盖章PDF版;【佐证材料】应为PDF扫描版

5.【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PDF扫描版。佐证材料为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已正式出版的CN论文(第一作者)、授权专利、专著、或者经校学术委员会鉴定的其他成果均可作为结题佐证和支撑材料。如论文,应至少包括刊物封面页,目录页中包含本文的页面,论文所在页面。

 

                        科技中心

                          20231018

 

闽教科〔2023〕2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汇总表.xlsx


附件2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