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我校将对入围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6月27日(周一)-2022年6月28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图书信息中心十楼人事处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各一份,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审核:
1.《2022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1,打印签名);
2.本人准考证(未参加笔试的考生无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
3.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包括大学阶段、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未取得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及未取得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附件2);
4.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包括大学阶段、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应在核验有效期内;
5.持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交辅修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主修、辅修专业在学信网、学位网的查询认证结果;
7.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8.其他岗位所要求的材料。04专技(传染病学教师)、08专技(口腔内科教师)、09专技(口腔颌面外科学教师)、10专技(口腔基础医学教师)岗位考生还需提供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及毕业论文。
除上述材料外,已就业的报考人员,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入围考生务必按通告要求及时到校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专业测试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学校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放弃声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对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5年。
(三)学校及人社部门将对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体检(面试)资格,并按规定递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后,报考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做好考察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并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在进入校园前应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身份证、动态“福建健康码”(闽政通APP)为“绿码”(“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入校前48小时内(采样时间)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经查验健康状况合格后进行登记方可入校。报考人员应提前下载打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如实填写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承诺书。
(六)考生如有相关疑问,请咨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电话:0595—22136632,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附件:1.2022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
2.未取得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3.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