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采购合同签订、变更及履约管理,强化风险防控,9月4日下午,资产管理处组织开展采购合同专题业务培训。全校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中心、馆负责人及采购合同经办人员参加。
培训由资产管理处张春华主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为依据,明确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属性与合规边界。结合财政部标准采购合同文本及学校示范采购合同范本,围绕合同签订主体资格审核、违约责任条款设定、合同变更法定情形等核心环节进行系统讲解,并针对日常操作中的常见误区和履约风险,结合学校实际案例逐一剖析,帮助经办人员梳理标准化流程,补齐实操短板。
本次培训紧贴岗位实务,兼具专业性与针对性,有效提升了参训人员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为学校采购合同全流程合规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 编辑:田佳雯 ]


